跨境电商发展或将遭遇高空气流。
最近一个月来,一场行业性的担忧正在进口B2C跨境电商蔓延。
“春节之后,突然感觉变天了,我们的寒冬要来了。”一位专做进口B2C跨境电商的消息人士这样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描述说,各种消息渠道都表明,对“保税+行邮”模式进口跨境电商的政策已经发生逆转。由之前的明确鼓励,变成了限制和制约。
多位接近决策程序人士及从业者对本报记者证实了这一点。这些行业人士有的参与了前期的调研,有的虽未参与,但均通过各自的可靠渠道逐步得到反馈,由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等部门主导的跨境电商新政,已经原则上获得国务院批准,一些细节仍在商议,并将于4月初落地。
细数这些传闻细则,除了全面取消“免征50元以内的行邮税”这样的前期税务领域优惠政策之外,真正让一些行业人士担忧的是,各部委正拟议的“正面清单”到底该如何确定。这被上述人士视为关乎整体中国进口跨境电商行业发展的命门。
新政背后的原因是复杂的。一方面,是席卷全球的以消费者为核心的创新商业模式带来的巨大产业发展潜力;另一方面,则是海关等监管部门,面临以几何级数增长的碎片化包裹的监管难题。
而那些已经响应政府号召,“阳光化”的进口跨境B2C电商,则正面临骑虎难下的尴尬。
B2C进口的监管难题
新政策变革的重点,简要地说,是从过去鼓励所有类型的跨境电商,转变为鼓励跨境出口电商和对实体经济促进作用较大的B2B模式跨境电商;同时限制跨境进口B2C模式,也即保税+行邮方式的个人消费品跨境进口电商。中国消费者较为熟悉的京东、天猫国际、网易考拉等就是后者的典型代表。
为了引导海外消费回流,商务部部长高虎城在两会期间表示,今年将增加免税店数量,并会对部分进口产品降税进行研究,择机推出方案。但值得注意的是,高虎城并未提及(进口)跨境电商。而此前在2月下旬的国新办发布会上,他曾指出,“我们要通过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实现不出门就可以在境外购物,这也是我们今年工作的一个重点。”
风向突变,缘由到底是什么?
推动这场政策改变的最重要原因,是现有的监管力量已经无法应对伴随B2C产业规模发展而来的,成几何级数增长的碎片化包裹。
2016年1月8日,国新办举行新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有关情况政策吹风会。商务部部长助理张骥介绍,跨境电商发展的主体是明确的,B2B是主体,B2C是补充。B2C还会发展,但是走不远,走不大。真正要走强的是B2B,所以跨境电商要重点发展B2B,这符合我国外贸稳增长、调结构的需要,也有利于降低监管的成本,提高通关的效率。
张骥援引海关数据称,通过对7个开展跨境零售业务的城市试点的统计,2015年1——11月份跨境电子商务B2C模式出口和进口规模分别是79亿元人民币(下同)和145亿元。B2C这种方式的出口是78.8亿元人民币,23个主要城市验放清单一共有1.48亿份;与此同时,对7个试点城市的统计显示,进口规模是22.3亿美元,验放的清单总数是9598.89万票。
“这是碎片化的,清单非常多,但是金额有限。数以亿计的单子才二十几亿美元,如果(进口B2C)这个规模越来越大,我们的监管成本会非常高,而且也很难监管。”他说。
曾经参与多个国家级跨境电商政策起草,并在多个跨境电商平台调研的中国贸促会研究院研究员赵萍也亲眼见证了这一点。
海关的主要挑战,来自于如何监管以小包装行邮的方式入关带来的假冒伪劣、知识产权以及价格监管的问题。因为,过去是一万件衣服只对应一个报关单,而现在则是每双鞋每件衣服都可能对应一个报关单。
赵萍介绍说,在过去几年,一些地区的海关也采取了“单一窗口”等整合了电子报关平台、物流、检验检疫等过关流程的贸易便利化措施。然而,挑战依然是巨大的。现有技术已经可以分辨出,通过机器传送带的,是否为报关单上申请的物品(比如是一双鞋而不是一件衣服)。但是传送带无法分辨货物价格。
“如果报关的企业,将价值2万元的鞋子写成价值200元,机器是难以检测出偷逃的应缴税款的,只有靠人工手拣。但哪里有这么多的人力去检查呢?”她说。
中国跨境电商平台以出口为主,大致占了85%,跨境进口电商只占到15%。其中,跨境进口B2C模式,又只占到整个跨境进口不到20%。表面上看,两者叠加,跨境进口B2C的总规模十分有限,但是这个领域非常有潜力,仅2015年上半年增速就达到了42%以上。
“我想,决策者担心的并不是现在的规模,而是这样增速下,未来爆发式的规模带来的监管挑战。毕竟海关的人力与上亿规模小单据的包裹相比,是远远不能比较的。”赵萍说。
而其他的大环境因素,也促使决策者下决心改变政策风向。
阿里巴巴一达通副总裁肖锋曾多次参与前期部委对于跨境电商平台的调研。他对本报记者表示,外贸主管负责人一直很重视新业态发展,在杭州电子商务综合试点开始之后,几乎每个月都会有人来调研进展状况,并向上汇报。
在决策过程中,现有宏观经济形势、B2C跨境进口电商对公平贸易的影响、对现有投资的影响也是重要的考虑因素。
“在国际上一般的做法都是宽出严进,也就是对待出口管制较松,而对进口管制较为严格。”肖锋说。
根据商务部内部调研的状况,由于有了跨境进口电商,使得境外货物可以直接入关,有一些原本在中国沿海地区设立贸易公司的企业开始撤离,这些信号引发了一些不安。
外需不振导致的出口数据的全面深度下滑,也开始让政策逐步向出口倾斜。
2015年进出口双降,已经延续到了今年第一季度。2016年前2个月,我国进出口总值3.31万亿元人民币,比去年同期下降12.6%。其中,出口下降13.1%;进口下降11.8%。
贸易及税收如何回归公平
跨境电商B2C模式诞生以来,一直伴随着公平贸易与灰色地带的争议。
B2C电商本身,是以消费者为中心,借助了互联网“长尾理论”,经典的先进商业模式之一。以国际巨头亚马逊早期的售书模式为例,上个世纪互联网高速发展,亚马逊只用了7年时间就达到了美国最大的连锁书店巴诺书店(Barnes&Noble)花了130年才达到的营业额。
而这种模式一旦进入跨境领域,则面临全球海关、质检、食品安全、检验检疫的共同监管盲点。实际上,从一开始,大部分跨境电商都是通过行邮方式,以绕过监管。
传统监管模式下,由于代购和海淘物品,通过小包裹进出海关,一般将其等同于个人自用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在“海淘”规模并不明显的时候,普遍认为这部分税款可以忽略不计。行邮税是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的简称,是海关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的进口税。在2010年9月1日之前,中国对个人邮递物品有500元的免税额。
自2010年以来,地下个人代购或者进口跨境电商规模越来越大,其可能漏缴的税款规模,引起了中国监管方的关注。本报记者获得的一份2015年7月罗兰贝格关于跨境电商的研究报告,表明中国跨境进口B2C实际规模,增速十分惊人。从2010年到2014年,通过跨境进口电商市场总额年均复合增速达到了86%。主要的驱动力为:消费者对更高品质、多样化产品的需求、税收的优惠,移动互联网的逐步渗透,对个人邮寄的监管盲点。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发布的第43号公告,在2010年9月1日之后,“行邮税”起征限额被大幅降低至50元。
海关相关人士依然对本报记者表示,即便降低了起征额度,面对越来越多碎片化的跨境包裹,这样的监管挑战依然巨大。
由此,2013年起,国家开始对跨境进口电商,进行事实上的“阳光化”监管。一方面,是希望将中国人在海外的消费转移回国内;另一方面,也希望给创新业态空间的同时,寻找合理方式征收以往“灰色地带”的税款。
在跨境进口电商业内人士看来,从2014年到2015年,政策层面一直在释放跨境贸易红利。
2014年起,海关总署在其陆续批准的跨境电商进口试点城市,发布了多个进口零售电商政策文件;2014年3月,海关总署在通知中对“保税进口”模式做了规定说明。在该模式下,进口电商可以提前批量采购以海运/空运方式将商品运至保税区内的保税仓免税备货,收到消费者订单后,商品会直接从保税仓库经报关报检后发货。出仓商品只需缴纳相对低廉的行邮税。2014年8月,56号公告明确了海关对进口跨境电商的监管思路;57号公告赋予了网购保税进口的合法身份,也即1210监管代码,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保税电商”。
一位电商业内人士对本报记者说,这是中国政府在全球监管中的一次首开先河的做法。在这个政策的鼓励下,相当多的投资人和创业公司,开始进入布局跨境进口B2C领域。
这在一定程度上让部分税收回流。上述电商人士提供给本报记者一组海关相关数据,2015年,跨境进口保税总体规模176亿,缴纳税收14亿。据不完全统计,去年海淘3000亿规模,出境游购物1.5万亿,由于海关的查验率较低,行邮税缴纳的金额很小。
但这些回流的税收,并不能阻止传统进口企业对进口B2C电商不公平的声讨。
一般的看法是,传统企业在进口货物过程中,主要征收的是关税、消费税以及奢侈品的消费税。而进口电商则征收行邮税。目前,国内消费者购买的海外产品多数行邮税税率为10%,这一比例较低。
但前述电商业内人士对本报记者说,片面看税率其实并不客观,因为跨境进口电商与一般进口缴纳的税基并不相同。一般贸易的税基是CIF到岸价(也即出厂价+运费),而跨境电商税基是实际交易价格,根据内部抽样的43种商品(如化妆品类、婴儿座椅、保健品等),大部分都是行邮税高于一般贸易税率。
他对本报记者举了一个例子,一个到岸价格(CIF)为55元的雅诗兰黛花漾眼影(5色),如果通过一般贸易,征收的综合税率83.86%,那么收税金额为46.12元;但如果通过跨境电商平台,收税税基是按照销售价格431元来征收,行邮税的税率是50%,最终收税金额是215.5元,远高于一般贸易。但这个眼影,摆在专柜柜台上的售价可能是520元。这其中,从55的到岸价格到520的专柜价格之间,大部分的差价源于物流成本,以及品牌商对中国市场的歧视性定价。
即便如此,整个进口跨境电商行业内,也对于跨境贸易电商的税收逐步向一般贸易回流是有预期的,只是在征收的范围及种类上,大家依然认为新政的版本过于严苛。
前述电商在给政府提交的政策意见中提到,“新政”是单次限额2000元。根据我国现有政策,居民入境时可携带的个人消费品价值限额为5000元,而在离岛免税店购物限额为8000元。与上述标准相比,前者明显偏低。
此外,他认为,按照《关税条例》的有关规定,即使在一般贸易中,关税税额、进口环节增值税税额和消费税税额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也享有免征优惠。从国际上看,存在免税额也是普遍的做法,不少国家免税额远高于我国且还有上调的趋势。从这两方面看,取消跨境进口免税额与国内国际普遍做法不符。
而在前述接近决策程序人士看来,不论细节如何实施,未来降低关税和提高行邮税,减少灰色地带的盈利空间,引导跨境B2B,都是一个大势趋。
进口电商进退维谷
对于那些经历了“行业政策红利期”,并已投入重金打造跨境进口平台的企业来说,现在进退维谷。
从2014年10月起,各路人马纷纷布局进口电商,互联网江湖大佬如京东、网易等,都将海外购板块提升至重要战略地位;创业公司纷纷加快融资步伐,跑在一线的如蜜芽、洋码头,小红书都已相继走到C轮千万美元级别融资阶段。
数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跨境进口电商人士对本报记者说,前期在政府的号召下,投入了很多资金,打造智能仓储、厂房、物流平台,有些企业经过了数轮风险投资,现在面临政策突变,是不是意味着,这些投入都要变成沉没成本了?
而最让全行业担心的,并非一直有预期的税率调整,而是正面清单问题。这是决定行业未来发展的命门。
在过去的改革方向中,外界一直预期对跨境电商实行的是负面清单管理,例如在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列出哪些是不可以通过进口电商平台售卖的品类,其他品类皆可销售。而如果使用传闻所说的正面清单方式,很可能会极大限制行业发展。
前述业内人士对本报记者解释说,跨境电商最大的优势,是在告知消费者真实购买产品信息的基础上,让一些国内暂时缺少、优质的国外商品快速满足消费需求,同时电子商务的手段也可全程溯源。
他说,B2C的模式就是以消费者个性化需求为核心。“比如说,按照大类可以分为化妆品、洗面奶,但客户的需求还包括生发产品、洗涤婴儿屁股等小众产品,这又该怎么归类呢?”
他指出,如按正面清单管理,前期试点90%以上的商品将面临下线,目前入驻进口电商平台的品牌,大部分要退出中国市场。
麻烦之处在于,更多商品甚至还未能进入中国市场。如按照货物管理,需要拿到多部门提供的进口许可证,包括:分管进口配额的商务部、分管食品安全的食药监总局,以及分管品类的质检总局。而消费者作为直接进口主体,根本不具备办理相关许可的条件。
“更重要的是许多商品办理许可证的时间长、成本高,且不少产品存在国内外标准不一的情况,国内市场根本买不到这些物品,这也是为什么国人要海淘的根本原因。这些如果都需要许可证才能进口,那么至少需要半年——两年的时间,才能落地。”他说。
综合来看,他在给政府的政策建议中写到,“阳光化”跨境电商普遍认为正面清单管理方式,将可能导致目前90%以上的跨境品类退出,大量商品重回邮政通道,大量园区和设施闲置和浪费,水客和“灰关”获得更大套利空间,以更大的声势卷土重来,跨境电商遭受致命冲击。
尤其让他们感到不安的是,这样大的政策变革,在前期,并没有征求这些企业的意见。
“直到我了解到,海关总署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发全国版监控系统,3月底试运行,以配套4月新政实施,才发觉,政策真的要来了。”本文开头的消息人士对记者说。
3月中旬,一些行业上下游企业被海关系统召集起来,参与了在广州、杭州等地“跨境电商货物价格调研工作方案”的调研。
在本报记者获得的这份调研问题清单中,包括:电商的售卖模式,包括备货、物流、清关;跨境电商货物网上零售价格的定价政策情况;网上零售价格是否含税。如果是含税销售,如何向海关申报完税价格等技术细节问题。从与会人士的现场感受来看,似乎都一一指向之前传闻的新政。
现在,虽然无法获取准确的消息,这些惶恐不安的进口电商们,也不得不积极地准备起来,以对冲可能突如其来的新政影响。
比如,2000元以上单件不可分割的轻奢商品,曾是海淘代购,以及中国海外购物最爱购买的高价值货物,进口跨境电商平台吸引消费回流的主力产品。本报记者从业界获悉,目前电商平台30%以上的选品的单价就超过了2000元。过去,这样的商品是可以在征税中予以特别处理,但税改后,不仅面临较大征税变动风险(比如大额提高税率),甚至可能将无法继续售卖(必须走传统一般贸易渠道通关)。
“我们现在每天都在开会,为可能发生的新政调整技术端口。”上述电商人士说。“一些平台每天都在大促,尤其是单件超过2000元的轻奢货品,赶紧得去库存,
赵萍对本报记者指出,目前不适宜对进口B2C跨境电商使用正面清单的监管方式。正面清单监管难度非常大,如果列太短,不仅限制了行业的发展,也无法满足国内消费升级的需要,更无法达到吸引海外消费回流的目的。
她认为,负面清单的方式,更适合营造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是对行业发展至关重要的。”赵萍说。